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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公告》通識教育中心之校務公告關於「通識學分採計申請審查表」之相關規定(103學年度含以前入學生適用)

自104學年度起通識課程改為新制,為保障同學們103學年度(含)以前入學生的權利增加以下措施,請同學生在修課前提出「通識學分採計申請審查表」(見附件),請各位同學注意:
 
※【民生/林森校區】103學年度(含)以前入學生: 依103-1學2次校課程委員會決議通過103學年度以前入學學生得以2學分博雅選修抵2學分博雅核心(以一科為限)。
 
※【屏商校區】103學年度(含)以前入學生:因「中國文學名篇欣賞」及「英文選讀」為3學分課程,故預抵認「中國文學名篇欣賞」及「英文選讀」可以擇修2門與國文、英文相關課程(含至他系修讀之選修課程及博雅課程)。
 
為保障同學修課權利,同學如果要抵認課程前請務必先提出申請(見附件),謝謝各位同學!
如有問題,歡迎來信或來電告知,謝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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