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新北市政府文化局104年度暑期實習生及相關表件(如附件)。時間104年7月1日至104年8月31日止,即日起受理申請。
二、有關暑期學生實習申請規定及程序如下:
(一)請填具實習申請表並檢附自傳、學經歷證明文件(在學證艮文件或含有當期學年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)、獎懲資料(若有獎狀或獎勵資料等亦附上證明文件)、實習研究計畫書(研究目標、項目及方法,預定前往單位、原因、預期成果等,格式不拘),於受理期限內向該局提出申請。
(二)依實習單位需求進行面談或書面審核。
(三)核定名單將於6月5日公告本局網站,並另行通知獲選者。
三、請將申請表及附件資料於收件期間:即日起至104年4月30日止,寄至22001新北市板穚區中山路1段161號28樓
文化發展科/林小姐收、信封請註明「申請暑期實習生」及「申請館舍名稱」。
四、新北市政府文化局104年度暑期實習相關資訊請至網站查詢。謝謝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