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實習期間:112年7月3日~113年8月31日,共14個月。
二、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111年3月1日止。
三、實習類別:實習生(站務)、實習生(服勤),需擇一。
四、實習地點:
(一)實習生(站務):高鐵沿線 12 個車站(依志願序分發)。
(二)實習生(服勤):高鐵南港站、高鐵台中站、高鐵左營站(依志願序分發)。
五、請轉知有意願實習之學生,將報名相關表件:
(1)人員資料表及自傳(請一律用電腦打字,勿用書寫方式)
(2)近一學期學生出勤紀錄表(需蓋學校核可章)(3)歷年成績單於112年3月1日(二)前將電子檔寄至各系辦彙整名冊,再將相關資料回傳本組,由本處彙整後統一e-mail至臺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處提出申請。
六、檢送112年全年學生實習方案、人員資料表及自傳、報名人員名冊、合約書。